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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寻访2017年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11-28浏览次数:20来源:

各高校团委、学生会: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主办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学联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二、活动时间 

  201711月至20185 

  三、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共筑中国梦 

  四、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五、活动安排 

  今年的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将继续推动构建“全国--校”三级活动体系。各高校团委要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为契机,举办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各高校团委向团省委推报的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应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201711月下旬至2018115日) 

  1.各高校团委根据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本级寻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zhqgxslhh)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self-star)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同时,还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 

  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在“中华全国学联”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中“自强之星”,进入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宣言是****! 

  4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2018115日前通过新浪微博,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和“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宣言文字或短视频,并@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华全国学联@新东方,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5.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所在高校团委指定邮箱,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2018116日至25日) 

  各高校团委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开展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本年度校级寻访阶段除传统的落地活动外,将增强微信新媒体的展示传播,争取全面实现“校校皆有、人人可为”的目标。各高校团委需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对本校自强之星参选人员进行事迹展示。 

  各高校团委活动负责人要对所在学校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同时,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寻访产生一批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产生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经公示后报送至省级组委会(具体安排由省级团委进行部署)。各高校团委活动负责人可加入校级自强之星交流群,群号为122203040各校级组委会于25日前正式向湖南省组委会提交“中国自强之星”及提名奖推介人选。 

  (三)省级寻访推荐阶段(201826日至228日) 

  1.湖南省组委会将通过“湖南学联”微信平台发起对各高校团委推荐的“大学生自强之星”的投票,投票成绩将占到省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最终成绩的30% 

  2.湖南省组委会将组织召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审会,评审会成绩将占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最终成绩的70% 

  3.湖南省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成绩和组委会评审成绩,最终确定“湖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人选,并根据团中央通知分配的名额向全国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推介人选,同时通过“湖南学联”微信平台和新浪微博@湖南团省委学校部对名单进行公示。 

  4.湖南省组委会将根据各高校寻访活动的开展情况,推荐1所高校申报2017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优秀组织奖。申报“优秀组织奖”的高校须提交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同时连同有关附件材料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自强之星优秀组织奖申报)。 

  七、“青年自强·励志华章——寻访我身边的自强之星”好新闻奖 

  1. 活动时间:201711月至20182月。 

  2. 采访对象:本校本年度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同学或往年“自强之星”获选者。 

  3.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4. 提交形式:所有好新闻奖的参选人员,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发送到电子邮箱(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也可以是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等新媒体。各校媒负责人可加入QQ群,群号为558733848 

  5. 奖励形式:所有获选作品,将择优在中青在线网站署名刊发,同时获奖作者将得到由活动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团湖南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蔡博文 

  联系电话:0731-88776806 

  电子邮箱:tshwxuexiaobu@163.com 

  附件:2016年校级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工作指南 

  共青团湖南省委学校部 湖南省学联秘书处 

  20161127 

关于开展湖南省寻访201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