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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 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01-07浏览次数:20来源:

各市州团委、 教育局、 科技局、 省直团工委、 省属企业团工委,省非公经济组织团工委,各大中型企业、 高校团委、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 激发青年文化艺术创新创造活力, 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 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着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涵育新时代青年的文化自信,不断增强青年的志气、骨气、底气,引导他们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青年联合会、湖南省学生联合会拟联合举办第十一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青年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展现新时代湖湘青年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团结带领广大青年挺膺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奉献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三、活动对象
  全省16至35周岁青年(出生日期为2009年4月1日-1990年4月1日)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青年联合会、湖南省学生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
  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湖南省文化馆
  (三)协办单位
  湖南省青少年新媒体协会
  (四)组委会
  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活动组委会是本届活动的领导机构,成员为各主办单位相关领导,负责活动方案制定、宣传发动及组织实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组委会主任
  李志超 共青团湖南省委书记
  组委会副主任
  余伟良 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委员、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
  周斌湖 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刘  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
  成员
  傅联红 湖南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二级调研员
  韦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韩  共青团湖南省委统战部部长、省青联秘书长
  曾  共青团湖南省委学校部部长
  郭迎春 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叶伟平 湖南省文化馆馆长
  五、活动项目及实施步骤
  本届青年文化艺术活动共设置6个比赛项目,分别是:“我是城市推荐官”文旅科技短视频、科普知识小视频、书法、集体朗诵、群舞、合唱(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全省复赛、总决赛,总结和作品展示等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2024年12月):下发活动通知,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进行启动宣传。
  (二)组织实施(2025年1月至4月):各相关单位组织选送优秀作品参加活动。
  (三)全省复赛、总决赛(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举行视频录演全省复赛、全省现场总决赛。
  (四)总结和作品展示(2025年11月):获奖单位及个人优秀作品展示。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青年文化艺术活动,支持和配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做好各项组织工作,推进活动有序开展。
  (二)积极作为,守正创新。紧跟时代步伐,转变工作思维,创新适应新时代青年的工作方法,激发赛事活动创新创造活力,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凝聚青春力量。
  (三)坚守公平,择优评选。高度重视对赛风赛纪的管理,遵从活动规程和规则的要求,公开、公正、公平开展各比赛项目,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竞赛环境。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喻景文、刘雅丽
  联系电话0731-88776885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娱中心
  邮  410004
  邮  hdzx88776991@126.com
  官方网址www.hnsqsnhdzx.org.cn
      (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朝晖网)
  官微账号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附件:1.第十一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活动方案
     2.第十一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活动评奖办法
 
附件1
第十一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活动方案
  一、活动作品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为主题,发扬湖湘先进文化,加强“文化湘军”“科技湘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故事和湖南青年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增强党对青年的思想引领力,引导青年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引领青年投身科技事业,成长为文化强国、科技创新的有生力量。
  二、活动赛事项目
  (一)“我是城市推荐官”文旅科技短视频比赛
  以湖南省境内一个旅游点、一座旅游城市或文旅相关产业作为展示对象,通过短视频这一直观生动的媒介,运用数字技术,创新文旅宣传传播形式,推动文旅产业与科技创新结合,同时提升公众对科技和文旅的关注度和兴趣,提高科学素养和文化素质。
  1.参赛对象。全省16至35周岁青年,为个人项目。
  2.比赛内容。参赛作品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主题进行创作
  (1)前沿科技展示。利用AR、VR、3D打印等前沿技术,展示文旅目的地的独特景观或历史文化。
  (2)数字化互动体验。通过虚拟AI导游,个性化展示文旅目的地。
  (3)数据可视化。利用图表、动画等形式,展示文旅目的地的历史变迁、发展脉络。
  (4)融入科技元素。在介绍文旅目的地时,融入相关的科普知识,如地质、生态、文化等。鼓励各种形式的创新(情景剧、动画、原创音乐剧等皆可),创作内容充实,构思新颖。
  3.比赛规则
  (1)作品要求。视频时长为2~5分钟。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16:9全画幅横版、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简体中文字幕。视频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原创要求。作者承诺参赛作品的创作思路、内容、素材等需为作者原创,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侵占、篡改他人作品。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非原创部分不得超过视频总时长的10%,以下涉及公共素材、商业网站素材、人工能生成素材均视为非原创部分:①使用事件、报道等公共视频素材的需在画面注明“资料”及出处;引用商业网站素材或他人原创素材的,应在视频中标明引用素材来源。引用素材需提供授权使用证明。②音乐素材使用或改编歌词,应取得版权方授权,使用公共素材的需说明情况。③使用动画制作平台创作的视频,如其模板、表现元素等素材均为动画制作平台提供的公共素材,视为非原创。④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视频、图片、文案,视为非原创。
  (3)提交方式。将作品及其简要创意说明文件上传到报名网站(hdbm.hnsqsnhdzx.org.cn)。
  (4)评选时间。征集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专业评委进行评选。
  (5)评分规则。“我是城市推荐官”文旅科技短视频比赛评分总分为100分,评分标准涵盖内容质量(满分50分)、视频制作(满分20分)、传播价值(满分30分)三大方面。
  (二)科普知识小视频比赛
  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要求,发挥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助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文化软实力。通过活动,挖掘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科普知识公益视频,推动全省基层科普工作和行业发展。
  1.参赛对象。参赛者以单位形式参赛,参赛单位选手平均年龄不得超过35岁。每个单位参赛人数在3~5人之间。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未曾在其他比赛获奖。不接受个人报名。
  2.比赛内容。参赛作品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主题进行创作:
  (1)自然科学。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天文、地理等领域的基础知识和趣味现象。
  (2)科技发展。关注科技前沿动态,如人工智能、太空探索、绿色能源等领域的创新与应用。
  (3)健康生活。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如科学饮食、体育锻炼、疾病预防等。
  (4)环境保护。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展示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生活的理念和实践。
  3.比赛规则
  (1)作品要求。视频时长为2~5分钟。视频格式须为MP4格式、16:9全画幅横版、高清画面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可适当加入方言或少数民族语言),配简体中文字幕。视频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原创要求。作者承诺参赛作品的创作思路、内容、素材等需为作者原创,无知识产权争议,严禁剽窃、抄袭、侵占、篡改他人作品。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非原创部分不得超过视频总时长的10%,以下涉及公共素材、商业网站素材、人工智能生成素材均视为非原创部分:①使用事件、报道等公共视频素材的需在画面注明“资料”及出处;引用商业网站素材或他人原创素材的,应在视频中标明引用素材来源。引用素材需提供授权使用证明。②音乐素材使用或改编歌词,应取得版权方授权,使用公共素材的需说明情况。③使用动画制作平台创作的视频,如其模板、表现元素等素材均为动画制作平台提供的公共素材,视为非原创。④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视频、图片、文案,视为非原创。
  (3)提交方式。将作品及其简要创意说明文件上传到报名网站(hdbm.hnsqsnhdzx.org.cn)。
  (4)评选时间。征集结束后,组委会将组织专业评委进行评选。
  (5)评分规则。科普知识小视频比赛评分总分为100分,评分标准涵盖内容质量(满分50分)、视频制作(满分40分)、传播价值(满分10分)三大方面。
  4.成果运用。在省级平台发布推广,推荐参加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评选。
  (三)集体朗诵比赛
  1.参赛队伍比赛人数最低4人,最多不超过20人。
  2.比赛方式。分为视频录演全省复赛和现场总决赛。请将参赛作品录制视频,上传到报名网站(hdbm.hnsqsnhdzx.org.cn)。通过视频录演复赛评选后,经组委会公示,得分排名前30%的参赛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现场总决赛。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仅限用普通话朗诵,朗诵内容不能涉及参赛单位和选手信息。
  3.视频录制要求。视频镜头须一镜到底,可前后左右拉推,不可剪辑;视频开端请一位表演者入镜播报视频录制日期;视频内容中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名称、参赛人员姓名、指导老师姓名等影响比赛公平的信息。一经发现违规操作,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做弃权处理。
  4.评分标准。作品选择(30分):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有真情实感,立意深刻,富有感召力;技术技巧(40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正确把握节奏,声情并茂,富有韵味和表现力,准确表达作品内涵,配乐与作品内容相贴切;整体效果(30分):衣着得体,姿态大方,感情饱满真挚,表情丰富,朗读者应脱稿。
  (四)书法比赛
  1.书法比赛分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字体自选(楷、草、隶、篆、行),草书与篆书另附释文。
  2.比赛方式。参赛选手自选一幅符合比赛主题的作品现场书写,2小时内完成,不允许携带字帖入场,选手自备笔、印章。比赛提供常规书写纸张和墨水,特殊书写纸可自带,硬笔书写纸张可选择A4或者A3,软笔书写纸张可选择三尺、四尺或六尺。
  3.评分标准。点画分明,整体感强(40分);结构合理,特征鲜明(30分);章法有序、主次分明(20分);对字体书写规律的把握(10分)。
  (五)群舞比赛
  1.参赛队伍比赛人数不低于6人,不超过40人。
  2.比赛方式。分为视频录演全省复赛和现场总决赛。请将参赛作品录制视频,上传到报名网站(hdbm.hnsqsnhdzx.org.cn)。通过视频录演复赛评选后,经组委会公示,得分排名前30%的参赛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现场总决赛。表演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视频录制要求。视频镜头须一镜到底,可前后左右拉推,不可剪辑;视频开端请一位表演者入镜播报视频录制日期;视频内容中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名称、参赛人员姓名、指导老师姓名等影响比赛公平的信息。一经发现违规操作,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做弃权处理。
  4.评分标准。舞蹈意识(20分):身体表现力、对音乐本质的感应能力、对舞蹈表演特点的把握能力;技术技巧(30分):对音乐节奏、乐曲的处理、分配能力,身体律动中松弛、协调、自如的修养,情绪饱满,表情适宜,动作整齐,配合默契;总体效果(30分):服装配合得当、表演突出主题;作品编排(20分):丰富多彩、形式新颖、多样化,主题明确而有积极意义,舞蹈语言风格属性鲜明、流畅、有个性,有深度。
  (六)合唱比赛
  1.参赛队伍比赛人数不低于8人,不超过60人(不含指挥和伴奏)。
  2.比赛方式。分为视频录演全省复赛和现场总决赛。请将参赛作品录制视频,上传到报名网站(hdbm.hnsqsnhdzx.org.cn)。通过视频录演复赛评选后,经组委会公示,得分排名前30%的参赛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现场总决赛。表演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视频录制要求。视频镜头须一镜到底,可前后左右拉推,不可剪辑;视频开端请一位表演者入镜播报视频录制日期;视频内容中不得出现参赛单位名称、参赛人员姓名、指导老师姓名等影响比赛公平的信息:录制时禁止使用扩音设备,禁止对视频进行后期修音。一经发现违规操作,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做弃权处理。
  4.评分标准。作品选择(10分):主题、类型、难易程度;技术技巧(35分):对音质音域的把握、对作品本身所传达的情感把握、创作能力的综合展示、综合技术的把握及作品的完整准确性等;准确度(35分):音准、节奏、发声、节拍、咬字、吐字;表现力(20分):形象设计、综合表现。
  三、活动注意事项
  1.报名网络链接:hdbm.hnsqsnhdzx.org.cn,查询官方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
  2.每个参赛单位,每个比赛项目限报3个参赛作品,每位参赛选手限报1类个人参赛项目。原则上所有参赛作品不退还作者。
  3.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24:00。
  4.参赛选手在报名时请填写指导老师,个人项目限1人,集体项目不超过2人,评奖后不再追加和修改。
  5.初赛、复赛以及总决赛均不收取参赛费(食宿、交通等其他费用选手自理)。
  6.各参赛单位和个人要做好比赛期间的演出、交通、食宿等安全工作。
  7.活动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用于非营利性展出、发表、出版,不另付稿酬。涉及著作使用权事宜由参赛者负责。
  8.如有其他活动安排,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活动所有信息以湖南省青少年活动中心朝晖网和官方微信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2
第十一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活动评奖办法
  一、总则
  1.评奖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艺术文化氛围,公开公正公平,展现当代青年艺术才华和精神风貌,挖掘我省青年文化艺术人才,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2.评奖纪律
  活动评奖工作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严格评奖程序,严肃评奖工作纪律。活动评奖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确保评奖工作风清气正、公开透明。
  二、奖项设置
  (一)总决赛参赛作品奖项:按照参加活动节目数设置评奖比例,设立金、银、铜奖,总获奖比例不超过30%,其中金奖不超过5%、银奖不超过10%、铜奖不超过15%(可空缺),具体如下:
  1.“我是城市推荐官”文旅科技短视频比赛、书法比赛设立个人金、银、铜奖。
  2.科普知识小视频、集体朗诵、群舞、合唱等比赛,设立集体金、银、铜奖。
  (二)各项目金奖作品的指导老师可获得最佳指导老师奖,“我是城市推荐官”文旅科技短视频比赛、书法比赛等个人项目限报1位指导老师,科普知识小视频、集体朗诵、群舞、合唱等集体项目最多可报2位指导老师,评奖后不再追加和修改。
  (三)根据各组织单位重视程度、组织机构设置、经费保障、组织报名、初赛和复赛情况、活动覆盖面及影响力、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情况、推报至全省总决赛的作品和选手的数量及其获奖情况等条件综合评选优秀组织奖。
  三、评委构成
  1.第十一届湖南省青年文化艺术活动各项赛事的全省总决赛评委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组成。
  2.每个项目的全省总决赛安排3-5个评委。
  四、评奖程序
  1.书法比赛
  各参赛单位推报参赛选手→选手现场签到比赛→评委审查总决赛作品→评委评议作品→按得奖比例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报活动组委会审查→获奖名单网上公示一主办单位正式通报。
  2.“我是城市推荐官”文旅科技短视频、科普知识小视频、集体朗诵、群舞、合唱等比赛
  各参赛单位推报参赛选手→征集选手(团队)录演视频、核对信息→评选30%以内的选手(团队)入围总决赛→总决赛选手名单公示→选手现场签到比赛→评委当场打分→当天比赛的每个节目最终分数公布→比赛完毕后成绩汇总、排序→按从高到低顺序和得奖比例确定获奖名单→获奖名单报活动组委会审查→获奖名单网上公示→主办单位正式通报。
  五、奖励
  1.各项目的个人金、银、铜奖选手,每人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金奖选手可获得奖杯。
  2.各项目的集体金、银、铜奖选手,每个节目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
  3.最佳指导老师和优秀组织单位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
  六、其他
  文件未尽事宜,另行通知。